本報訊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串通招投標犯罪典型案例。該批案例揭露常見串通招投標犯罪類型,旨在警示教育招投標市場主體,預防招投標領域犯罪發生。
該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別是A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陳某等30人串通投標案;付某某、徐某某等7人串通投標案;陳某某、李某某等15人串通投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J公司、W公司、Y公司、洪某某等5人串通投標案;陳某某、邱某某等9人串通投標案。
該批典型案例有三個特點:一是充分體現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招投標領域犯罪、能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二是深刻揭示串通招投標犯罪的行為模式和主要類型;三是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在A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陳某等30人串通投標案中,對於涉案主體眾多的案件,檢察機關開展調查核實,充分評估案件處理對企業後續生產經營可能造成的影響,堅持寬嚴相濟,分類處置;在付某某、徐某某等7人串通投標案中,檢察機關結合辦案,引導涉案國有企業有效開展合規整改,助力守法經營;在陳某某、邱某某等9人串通投標案中,深挖黑社會性質組織串通投標案件背後的“保護傘”,制發檢察建議堵塞行政監管漏洞,凝聚合力從嚴打擊招投標市場的黑惡勢力。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為商業利益所驅動,在工程建設、設備採購等多個領域違規“串標”“圍標”,導致招投標環節問題突出,串通投標、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案件多發。串通投標是一種惡意競爭行為,妨礙招投標機制應有功能的發揮,給工程品質、安全管理造成隱患,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應予高度重視、依法嚴懲。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依法打擊招投標領域犯罪,積極延伸檢察職能,推動訴源治理,引導企業合規守法經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董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