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明確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本報訊  記者121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標準從重要設施設備存在嚴重缺陷,安全生產相關資格資質不符合法定要求,日常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嚴重違法違規提供服務,其他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等5個方面,明確了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22種具體情形。

 

標準指出,養老機構未落實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基本要求,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應當判定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各地民政部門可結合實際細化本行政區域內的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將這一檔作為養老機構監管的重要依據,單獨或者聯合有關部門在養老機構行政檢查中加強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同時,要求養老機構依法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徹底排查、準確判定、及時消除各類重大事故隱患。(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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