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地處東南沿海的經濟發達地區福建,還是位於西北偏遠地區的經濟欠發達省份青海、甘肅,抑或中原腹地河南及作為改革開放重要窗口的邊陲海島海南,其部分城市都因為同一問題,出現在了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近日集中公開通報的第三批典型案例中。
這一問題即污水處理,上述通報中生活污水直排、環境治理設施建設滯後等問題觸目驚心,有的地方甚至在第一輪、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就已被點名批評,卻迄今仍未有效解決相關問題。
存在污水處理短板的地區如此廣泛,且相關問題久拖不愈,究竟是什麼情況?對於污水處理這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不能“躺平”,如何穩紮穩打補齊短板,已經成為各地的必修課。
三輪督察點出同一問題
12月2日,當督察組來到海南省陵水縣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所在地時發現,該工程仍然在施工過程中。
而按照《海南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的要求,2020年應完成133個污水處理專案,上述工程正是其中之一,但直至2023年5月才開工建設。
不僅僅是陵水縣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督察組發現,截至目前未完成的共有10個。而即便是完成的,能夠做到按期完成的也僅有50個,有的還存在效果不佳的問題。海口市江東新區水質淨化中心2022年1月建成投運,但建成以來長期“吃不飽”,計畫建設的66.9公里污水幹管實際建成36公里,正常通水的僅6.9公里,且管網破損嚴重,導致進水濃度低。
污水處理工作推進的滯後還體現在:2019年9月印發的《海南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實施方案(2019—2021年)》明確,全面實施排水管網雨汙錯接混接點治理、破舊管網修復改造和雨汙分流改造,但全省大部分城市直到2021年才啟動。瓊海市327公里的排水管網缺陷高達12898處,平均25米就存在一處缺陷。截至目前,海口市僅排查清楚1個片區情況,該片區配套的61.8公里管網缺陷高達1349處。
此外,大量污水直排海灣河道。海南省城市建成區普遍存在雨汙不分流問題,大量城鎮生活污水排入城市內河和排洪渠。2021年以來,全省納入監測的88個城鎮內河(湖)水體,48個水質頻繁超標。
目前海口市中心城區雨汙合流管722.3公里,占污水收集管網總長度的41.1%,雨季大量雨污水直排。2023年以來,2000多萬噸雨水夾雜大量污水通過龍華區電力溝河道,排入海口灣海域。監測結果顯示,高錳酸鹽指數34.3毫克/升、氨氮濃度8.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環境品質Ⅲ類標準4.7倍、7.5倍。
督察還發現,2022年瓊海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僅為27.8%,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沐佑溝、雙溝溪等溝渠水質長期為劣Ⅴ類甚至出現黑臭。儋州市生活污水收集主幹管嚴重缺失,只能用城市排洪箱涵收集生活污水,雨季大量雨污水直排光吉河,導致下游水體黑臭。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輪和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均指出海南省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存在問題。在此次督察中,該問題依然突出。另有數據顯示,2022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僅為55.9%,低於全國平均水準14個百分點。
工程完工時間一拖再拖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滯後或推進緩慢,在對青海的督察中也發現了類似問題。
督察組督察青海省發現,西寧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歷史欠賬多,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後,排水管網中雨水、污水管道多處混接錯接,污水溢流或直排影響周邊河流水質。而流經西寧市的正是黃河重要支流湟水河,被當地人稱為“母親河”,如今卻成為“納汙河”。
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有效收集和處理生活污水,成為提升城市建設水準、改善群眾生活品質的迫切要求。而當地卻存在著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後的問題。
西寧市城區現有8座生活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49.8萬噸,實際處理能力缺口約11萬噸。《西寧市“十四五”城市排水建設規劃》將第三污水處理廠8萬噸擴能工程列為重點工程,要求2022年底完工,實際2023年4月建成投運。投運後處理能力缺口仍然很大,5月至10月通過溢流口直排雨污水408萬噸,平均每天直排2.2萬噸。
在河南省,督察發現,開封市杞縣應於2022年底建成的杞縣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至今未完工;應於2022年底完成的護城河二期污水管網改造工程自2019年動工以來,至今無實質性進展。濮陽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應於2021年建成,但至今未完工。
在福建省,督察發現,龍岩市中心城區的鐵山污水處理廠早在2019年就已滿負荷運行,且收集區域內污水產生量不斷增加,但相關部門推動污水處理廠擴建工作進展緩慢,直到2023年6月才開工建設。大量生活污水通過鐵山污水處理廠進水總管的溢流口直排龍津河。
在甘肅省,督察也發現了黃河流域部分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運行管理不到位,存在環境污染和環境安全風險隱患的問題。2013年起蘭州市開發建設白道坪片區,目前片區常住人口已達6.5萬,日均用水量約1.7萬立方米,但至今未按規劃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也未建設管網與其他污水處理廠連接,片區生活污水僅靠臨時設施收集處理,實際處理水量約0.7萬立方米/日。12月1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該片區部分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黃河幹流,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為372毫克/升、70.2毫克/升、4.59毫克/升。
基礎設施仍是突出短板
“污水直排”“雨汙混流”“建設推進不力”“建設滯後”,在本次集中通報中頻頻出現。
在11月21日本次督察啟動時,就明確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作為督察的重點之一。毫無疑問,城市生產生活產生的污水及時妥善處理,作為水污染防治關鍵環節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完善與否,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是重要的民生問題。
早在2021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就提出,現有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和縣城,要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
今年7月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指出,我國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生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還不健全,生態環境基礎設施仍是突出短板。
同樣是在7月,發改委、生態環境部、住建部共同印發《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準提升行動(2023—2025年)》,部署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水準提升行動。針對部分城區截汙納管不到位、管網老舊破損混接錯接,污泥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能力仍存在短板等問題,提出要加快填補污水收集管網空白,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因地制宜推進雨汙分流改造,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污水能力缺口等。
“各地方政府需要結合自身發展階段和實際,提前謀劃和預判未來的環境治理需求,跑在污染前面建設好環保基礎設施等,而不是跟在污染後面追。”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社會學室主任陽平堅說。
儘管此次公開通報的只有5個省份,但事實上,類似這樣的污水處理問題,必定不僅僅存在於上述被點名的地方。正如有評論所指出的那樣:“其他省份,尤其是曾經被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指出類似問題的省份,也需要舉一反三,自我排查,積極改進,徹底解決好污水處理這一大重要難題。”(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