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佈深合區個人行李寄遞物品規定 一線免稅二線不超八千元

 

本報訊(記者 桂英)內地日前發佈關於橫琴深合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自深合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封關運行之日起執行。通知規定,從深合區經「二線」進入內地時,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攜帶物品不超過八千元人民幣,海關予以免稅放行,非居民旅客繼續按現行進境物品有關規定執行。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開發開放,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政策明確,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設為「二線」。一是為推動人員進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且符合有關管理規定,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的外,物品經「一線」免稅進入合作區。二是物品經「二線」進入內地,應按規定進行監管、徵稅,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幣。三是加強監管。免稅物品不得再次銷售,加強對走私等行為的處理。

 

與合作區現行物品稅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調整:一是從「一線」徵稅調整為「一線」放開,進一步便利琴澳之間人員進出,吸引澳門居民就業創業,促進合作區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在居民旅客進境物品五千元免稅限額基礎上,增加一定數量免稅額度,明確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經「二線」進入內地時,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幣,進一步支持合作區發展。

 

另外,內地公佈深合區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通知,經澳門與橫琴之間的「一線」進入深合區的貨物,政策明確除規定物品外,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而深合區內主體進口的貨物,除特定情形外予以保稅。享免稅的進口主體名單將由深合區執委會與拱北海關等確定。

 

經橫琴與內地之間的「二線」進入內地的免稅或保稅貨物及相關加工製成品,須按進口規定報關繳稅。政策亦鼓勵深合區發展加工製造業,合條件可免征進口關稅。

 

政策將在深合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封關運行日起執行。而政策實施後,深合區執委會適時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定期向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報送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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