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借助無人機、低空通航等領域的產學研和市場應用的先發優勢,深圳正加大力度佈局低空經濟產業。近日,《深圳經濟特區低空經濟產業促進條例》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2月1日起實施,為深圳低空經濟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規定,由市政府統籌深圳市低空飛行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同時支持社會資本依法參與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鼓勵社會資本建設的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共用,高效推進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
針對低空企業反映的飛行審批時間較長、流程繁瑣等問題,條例明確市政府組織建設低空飛行服務平臺,在低空飛行協同管理機制的統籌下,依託低空飛行數位化管理服務系統,為開展低空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飛行申報、飛行情報、飛行告警、資訊發佈等低空飛行服務和協同運行服務。
為了進一步拓展低空飛行應用場景,提升低空飛行規模效應,條例明確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低空飛行在城市管理領域的應用,並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飛行在各領域的應用。條例還要求市政府協同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在符合條件的區域設立低空融合飛行試驗區,組織開展低空融合飛行活動,建立城市場景下的融合飛行標準。
為了進一步支持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和創新,條例還做出相應規定,包括要求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相關支持和服務,促進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升級;支持深圳市高校、職業院校等開設低空經濟相關支撐學科專業等。(毛思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