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桂英)消防局公佈,去年出勤超過五萬二千六百八十五宗,按年減少四千七百三十九宗,減幅百分之八點二五;消防局局長梁毓森,新防火法生效一年多,當局完成三十四宗行政處罰程式,會配合社會發展及交通情況綜合考慮,適時在各區增設消防行動站;而本澳救護車進出內地相關工作已到尾聲,需與內地有關部門協調,相信不久後可提供相關服務。
消防局9日早上在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舉辦二零二三年全年工作數據發佈及二零二四年傳媒座談會,座談會由消防局局長梁毓森主持,副局長區耀榮、代副局長林俊生及各主管級官員出席,在座談會中,消防局與各傳媒代表回顧去年整體的工作情況及未來展望,期間雙方亦就多項消防工作議題進行互動交流。
梁毓森表示,消防局去年共出勤五萬二千六百八十五宗,按年減少四千七百三十九宗,減幅百分之八點二五,其中火警錄得八百三十六宗,按年增加二十宗,增幅百分之二點四五;火警原因以忘記關爐、遺留火種、燒香燭和冥鏹、機件設備故障為主,合共四百八十七宗,占火警總出勤百分之五十八點二五。
梁毓森又稱,由於疫後社會複常,去年救護車出勤四萬三千零五十九宗,按年下降五千七百二十二宗,降幅百分之十一點七三;拯救工作按年減少一百一十三宗,減至一千八百二十二宗,減幅百分之五點八九,當中主要以協助開門和處理傷者為主;特別服務出勤則按年增加一千零七十七宗,增至六千九百六十八宗。
梁毓森又指出,新防火法生效一年多,當局巡查四萬八千四百七十四次,涉及二千三百三十七棟樓宇,四萬二千三百五十五個住戶,當局完成三十四宗行政處罰程式,主要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雜物、鞋架和電單車等,其中二十五宗主動繳交罰款,另有三宗行政處罰程式仍在待決;而新防火法和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生效一段時間,公眾的整體防火意識明顯有所提高,當局將持續向社會各界推廣相關法律。
消防局去年共有四百零九宗需轉介相關許可權部門跟進,主要涉及在樓宇內疏散通道或天臺僭建或加建固定物和鐵欄、商戶佔用公共空間放置雜物,以及電單車違泊和大廈天井污水積聚等。
梁毓森稱,就本澳救護車進出內地,以服務在橫琴尤其在澳門新街坊居住的澳門居民,當局已與內地相關部門協調通關等問題,目前已處於尾聲,將適時公佈。
對於當局如何因應社會發展持續更新人員和設備設施等。梁毓森稱,局方設有小組分析其他地區先進的消防裝備,結合澳門實際環境需求,評估每年需更換或新增的消防設備,例如已針對輕軌救援方面購入十八米鋼梯車等。梁毓森又提及,當局亦會持續評估本澳消防站點分佈,若未能達到服務承諾六分鐘內到場,將分析情況並適時增設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