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交通事務局25日發出消息指,為進一步便捷市民進行“澳車北上”新申請和再次申請,經與本澳和內地相關部門協調,自2月1日起,毋須再上載車輛登記摺和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俗稱:車契),“跨境車輛資料證明”提交時序相應提前,以及增設停留內地天數查詢功能,從多方面優化系統及申請流程。
交通事務局指,實施“跨境車輛資料證明”提前提交,並結合新申請和再次申請“澳車北上”毋需再提交車輛登記摺和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之調整,局方以電子化方式提供相關檔予內地相關管理部門,以簡化程式。市民須透過網上申請,並須在“註冊入境申請”階段或再次申請時已具備“跨境車輛資料證明”,加快審批程式;而申請人需按照相關車檢中心要求,在證明有效期內,預約並完成驗車;倘涉及多位車主共同持有車輛之情況,可按系統提示向局方提交相關檔。
此外,市民於2月1日前提交的新申請及再次申請維持原有流程,局方提醒申請人在申請“跨境車輛資料證明”並接獲通知相關檔發送至車檢中心後,才於澳車北上系統預約及前往車檢中心檢驗車輛。
同時,“澳車北上”系統在原來以短訊和電郵通知臨近停留期限的車主外,增設車輛停留天數(內地)查詢功能,申請人可在“澳車北上”網頁版和應用程式作查詢,更好地掌握車輛的停留天數資訊。
為讓市民便捷獲取更新資訊,局方已同步更新“澳車北上”專頁的流程、常見問題及圖文包(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index.aspx),歡迎市民流覽。
另外有網上消息指,以後澳車北上入境珠海後,在週末和法定節假日返程前,可能需提前預約,每時段設上限。據澳門電臺報導,事源珠海市商務局招標建設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通關車輛出境預約系統,網傳合同公告披露上述內容。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覆查詢時指出,經向珠海方面瞭解,有關措施尚處於初步研究階段,仍需經雙方政府充分溝通、廣泛討論並達成共識後方可實施。因此,有關消息不是雙方達成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