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破兩高利貸拘七內地男女。
本報訊(記者 海軒)接連有人因爛賭借“貴利”而遭“大耳窿”禁錮。司警近日再偵破兩宗涉及放高利貸及非法禁錮的案件,合共拘捕7名內地男女。案中兩名賭徒分別被抽取13萬及25萬高額利息,在被禁錮38小時及10小時後獲救。
第一宗案件拘捕4名內地男子,分別姓張,29歲;姓方,23歲;姓蘇,36歲;姓梁,27歲,4人均報稱無業。司警對4人落案控以為賭博的高利貸、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案件昨日移交檢察院偵辦。
司警於上月27日中午接獲一名內地男子求助,報稱其女友因借高利貸而被禁錮至不知名地點。司警隨即展開調查。經調查,鎖定女事主被禁錮於新勝街某住宅單位內,隨即進行部署,至昨日中午解救女事主,並成功在上述單位附近截獲4名嫌犯。
案情顯示,女事主先後兩次向蘇某借高利貸,借貸條件為:扣起3千港元作為利息;每賭一局百家樂,收取贏出的投注額20%作為利息;簽署5萬人民幣借據,及交出手提電話。女事主於本月22日經蘇某遊說後,向其借5萬港元籌碼到新口岸區娛樂場進行賭博。期間由於賭注問題,蘇某取消借貸交易,並帶走借出的籌碼。
至上月25日下午,女事主再次聯絡蘇某借5萬賭博,期間合共抽取女事主13萬港元利息,至翌日淩晨再次輸光。眾疑犯遂把女事主帶到上述單位禁錮。報案人及後察覺到女友失聯,於是報警求助。
女事主遭禁錮38小時後被司警解救。經盤問,4人承認作案。警方在上述單位搜獲女事主的手提電話、所簽署的借據,以及印臺。司警正追查案中數名在逃人士。
第二宗案件有3名內地男女被拘捕,分別姓羅,男性,35歲,報稱木工;姓李,女性,35歲,報稱個體戶;姓王,女性,34歲,報稱個體戶。司警對3人落案控以為賭博的高利貸、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案件昨日移交檢察院偵辦。
司警本月28日中午時分,接獲被害人來電報稱,因欠下高利貸被禁錮於路氹城區某酒店房間。司警隨即鎖定涉案房間,並解救出被害人,同場拘捕案中3名疑犯。
案情顯示,被害人於上月24日晚上在路氹城某娛樂場被李某和王某搭訕遊說借錢賭博。被害人遂答應借錢,並向羅某借5萬港元,期間被對方抽取5萬港元利息。雙方協議每當投注賭局勝出時抽取投注額30%作為利息,要求扣起被害人所有證件,並簽署借據。被害人本月25日淩晨輸清借款,但即時連本帶利歸還並離場。
至上月27日下午時分,被害人又向羅某借10萬港元賭博,期間被抽取20萬港元利息,惟翌日淩晨再次輸清。由於無力償還賭債,疑犯將被害人帶到酒店房間禁錮,他暗中致電友人求助。
被害人遭禁錮10小時後獲司警解救。司警於酒店房間內搜出印臺及屬於事主的證件,有跡象顯示3人涉及高利貨及禁錮。經盤問,3名疑犯拒絕合作。兩次借款共被抽息25萬港元。司警正追查案中數名在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