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食品添加劑擴至約四百種

政府規管食品添加劑種類將擴至約400

 

本報訊(記者 海軒)《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將於五月生效。法規除整合並更新之前三份法規的現有標準外,亦涵蓋本澳食品中常見的食品添加劑,將種類擴大至約四百種,並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其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

 

行政會完成討論《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現時在食品工業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非常普遍,惟長期過量食用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特區政府已於二零一七年起制定三部行政法規,分別對食用色素、甜味劑、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食品添加劑訂定安全標準。

 

為更好與國際標準接軌,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經參考最新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以及主要來源地及鄰近地區的標準,並結合對本澳市場的監測結果及風險評估後,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除整合並更新上述三部法規現有的標準外,亦涵蓋本澳食品中常見的食品添加劑,如乳化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抗結劑、增味劑、膨松劑等,將種類擴大至約四百種,並新增數千項食品添加劑組合及其相應的最大使用量指標。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表示,五月生效的行政法規將會幅蓋所有食品添加劑,之前三份相關法規將會廢止。她也指出,過去十年,當局持續制定食品安全標準,五月生效的是第十三份相關法規。

 

負責監督市政署的張永春補充,市政署設有專門化驗所,可以應對化驗食品的需要。他坦言,不可能全靠本澳的抽查化驗,也要透過周邊地區、主要食品來源地的訊息互通,以達致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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