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調控


本報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2日對外發佈《關於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 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明確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

 

通知明確,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拓展綠色電力證書(簡稱“綠證”)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動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

 

通知提出,在“十四五”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中,將可再生能源、核電等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從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中扣除,據此核算各地區能耗強度降低指標。推動綠證交易電量納入節能評價考核指標核算。明確綠證交易電量扣除方式。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說,綠證交易電量扣除政策可以緩解部分地區節能指標完成壓力,但由於綠證交易均基於可再生能源實際發電量,不會直接對全國能耗強度下降造成影響。為推動地方抓好節能工作、盡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能耗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通知設置了綠證交易對應電量在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指標核算中的抵扣上限。(陳煒偉、白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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