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擺著十幾款不同品牌、不同樣式的酒,乍看上去與平時在餐桌上和店鋪中見到的並無不同,仔細一看,就能發現這些酒另有“玄機”——瓶身及包裝袋上不僅標有“百年慶典酒”“世博會專供酒”“民航特供酒”“內招酒”等字樣,還出現了軍隊、國家機關等單位名稱,給這些酒添上了幾分神秘。
這一幕是重慶武隆“5·21”制售“特供”假酒案的部分涉案物品展示現場。
近年來,在利益驅使下,一些制假犯罪分子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假冒“特供”“專供”名義的假酒,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滋長社會不良風氣。針對在當地市場發現的此類現象,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重慶公安機關出動警力200餘人次,開展多波次收網行動,嚴打相關犯罪,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酒類市場規範化經營。
黑產鏈條浮出水面
前期,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在工作中獲取一條買賣假酒的相關線索。“以前處理的涉案假酒大多是假冒名酒商標,這次則標有‘專供’字樣。”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一支隊政委何睿道出了線索的特別之處。
經研判,公安機關認為這條線索背後可能存在涉及全國多地的假酒制售網路。隨即,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聯合武隆區公安局成立專案組開展深入調查。在掌握發貨來源後,專案組經過細緻摸排,逐步掌握整個制假售假的犯罪鏈條。
調查顯示,2015年,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曹某設立某商貿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開始轉型銷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在糖酒會上,陳某某和曹某勾連仲介杜某某、胡某、萬某某,在外省一制假窩點訂單式生產多種假酒。
“這些酒的成本都很低,釀酒成本只有10元左右,最後卻以幾百元甚至上千元賣出,可以說是暴利。”武隆區公安局食品藥品和生態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政委曾光說。
隨著售假“業務”增長,公司不斷擴張,陳某某和曹某等人先後在多地分別成立電銷公司和煙酒門店,並就近設立假酒庫房,派出團夥骨幹分赴各地負責牽頭經營。其利用廣告投流等方式獲取客戶聯繫方式,分配給各地數十名銷售業務員撥打電話、發送短信、添加微信,在聊天中使用統一制定的話術,大肆推售其主營假酒;客戶下單並通過網上付款後,安排就近庫房組織物流快遞發貨。
至此,一個制假售假地下黑產網路逐漸浮出水面,整個網路涵蓋“貨源組織、員工培訓、庫房管理、話術行銷、收款發貨”全流程,形成了犯罪閉環,團夥化、專業化、職業化特點突出。
雷霆行動摧毀網路
非法制售“特供”假酒的犯罪網路已基本明確,收網時機成熟。
專案組克服涉案點多面廣、產品真假混雜以及目標窩點位於外省市等現實困難,集約精幹警力,精心制定收網方案,以雷霆之勢開展抓捕行動。
作為主辦民警之一,武隆區公安局食品藥品和生態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民警劉臻欣還記得自己去外地查處某窩點的情景:“40平方米左右的房間裏,有二十幾個工位和很多貨架,上面都擺放著假酒。每個銷售人員都有一個小本子,上面記有他們的通用行銷話術。”
“哥,這是總廠的酒啊,是我們公司回購率最高的酒,老顧客是訂了又訂,口感特別好,每年也是限量生產的包裝,老百姓一看就知道是正規品牌酒。”從專案組查出的銷售人員話術記錄本中不難看出,借用“內部管道”“限量供應”等話術,犯罪人員早就為目標人群挖好了一個個陷阱。
除了犯罪團夥組織性強的特點,涉案假酒種類之多也給劉臻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隨隊去打擊包材窩點的時候,每樣包材只取一個樣品,都擺了一個籃球場那麼大。”
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專案組在5省(市)開展第一波次集中收網行動,全面摧毀了犯罪主體網路,搗毀“產、銷、儲”窩點9處,現場查扣涉案“特供”假酒8796瓶,起獲作案電腦、假酒灌裝等作案設備以及一大批話術本、供銷電子數據、帳單等。
按照公安部徹底摧毀“特供”假酒包材供應鏈的要求,專案組順線追擊,針對該案的包材供應源頭目標及窩點,開展第二、第三波收網行動,搗毀假酒包材“產、銷、儲”窩點3處,現場查扣“特供”假酒包材180餘種、共計85萬餘件、涉及非法商標標識240萬餘枚。至此,本案全面告捷。
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副總隊長王俊華介紹說,與常見假酒不同,“特供”假酒不僅是在包裝上非法印製了其他知名品牌白酒相同的註冊商標,更為惡劣的是,在包裝上還同時醒目地使用了“國務院”“解放軍”“中央軍委”等名稱,以所謂的“特供”“內供”“專供”酒名義堂而皇之地在市場流通,社會危害十分嚴重。
協同共治扭轉風氣
案件已結,但治理仍在繼續。
“在該案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與市場監管部門協同作戰,充分發揮了部門協作機制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積極作用。”武隆區公安局副局長蔣曾濤說。
重慶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執法六支隊支隊長賀敏也表示,針對此類市場亂象,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強與公安機關在寄遞物流等環節的合作,深挖背後利益鏈條,全力守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利用消費者對於稀缺限量供應商品渴求的消費心理,成本低廉的散裝酒搖身一變成為高端大氣的“特供”酒、“專供”酒,也暴露出“好面子”“講排場”的不良社會風氣。
“那個時候覺得‘特供’酒是真的存在,現在知道是怎麼回事了。”談起當時自己的受騙經歷,受害人趙先生坦言確實是被“特供”“內部人員”“限量”等關鍵字蒙蔽,才走進了騙局。
然而,被追捧的“特供”“專供”的酒類名目卻並不存在。
2013年3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同年12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酒類企業不准生產標注有“特供”“專供”“專用”等字樣的白酒。
2020年9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路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2022年7月,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銷售“軍”字型大小煙酒等商品的通告》。
據此可知,目前市場上流通的所謂“特供”“內供”“專供”酒不具有可信度。
“當前,正值節日市場購銷兩旺時機,在此警方也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上當受騙,要從正規管道購買所需的酒品、食品。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維護好節日市場良好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平安過節。”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提醒道。(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