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征大廈業主同意成難點 私人充電樁五年僅裝三百

 

本報(記者 海軒)隨著社會環保意識漸強,電池技術進步,電動車逐漸成為社會大眾青睞的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然而,由於目前本澳申請安裝私人充電樁手續繁雜且限制多,令不少車主換購電動車意欲不大,進而影響電動車普及化。據澳電公佈,近5年本澳私人樓宇停車場安裝的電動車充電樁僅近300個,其中路環和氹仔合共僅占兩成多。澳電指出,安裝私人充電樁普遍難點是較難收集大廈業主的同意,建議有意安裝的業主要做好溝通,達成共識。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202312月底全澳註冊機動車共251,867輛,惟電動汽車和電動電單車合共不足1萬輛。而電動車占比未如理想的關鍵因素,主要是因為私人充電樁未能普及。雖然政府積極推動電動車,但不少車主反映私人停車位安裝充電樁須經大廈業主會通過及入則工務局,申請過程繁複;不同地方、申請數量多寡,費用亦不同,困難重重。

 

根據目前的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在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若以一獨立停車場作為業權登記內的停車位(主要是2000年前以業權份額作登記),須按民法典要求取得停車場三分之二業權人同意;倘若沒有改變原有樓宇供電功率的情況下,則只須取得停車場二分之一業權人同意。

 

若停車位業權登記屬建築物之共同部分,則須按第14/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要求,取得經出席會議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的過半數票通過,且其份額至少須在分層建築物總值中占百分之十五同意。

 

據澳電最新公佈,近5年來,有近300宗於私人停車場成功安裝電動車充電樁個案。當中,超過七成位於澳門半島,路環占一成七,氹仔約占一成,近七成屬個人申請,其他申請屬於公司或組織。

 

澳電客戶服務部總監周環宙稱,2019年後建成的大廈停車場均具備充電樁相關配置,大廈的供電餘量亦足夠使用。安裝充電樁時,有機會涉及樓宇結構和消防等範疇工程改造,需向相關部門入則申請。而安裝私人充電樁普遍難點是較難收集大廈業主的同意,因此有意安裝的業主最好先進行溝通,達成共識。

 

他表示,與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一樣,私人充電設備的運行、保養、維護須由客戶負責。建議聘請有經驗的電業承辦商定期維護和檢查充電設施,確保用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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