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桂英)行政會完成討論《2023/2024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以及《2023/2024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
《2023/2024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規定,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2023/2024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於今年4月8日至5月31日期間內在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澳門元3300的學習用品津貼。發放津貼的要求與去年基本相同,受益人須提交證明檔,包括修讀課程的名稱、課程設定的一般修讀年數的下限及首年註冊入讀該課程的學年,以確定受益人獲發放學習用品津貼的次數不多於課程的一般修讀年數下限,確保公共資源的有效運用。教青局局長龔志明表示,有關津貼受惠學生逾2.6萬人,總預算8600多萬元。
另外,為延續粵澳兩地在教育領域的合作,特區政府於2023/2024學校年度將繼續向在廣東省就讀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澳門居民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法規除訂定申請條件外,尚規定就讀高中教育的學生須於2024年6月至8月期間,修讀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組織的、旨在加強對澳門政治、經濟及文化等方面認識的課程,課時不少於12小時且出席率不得低於80%,方可獲發放津貼。每名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確定,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8000澳門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6000澳門元。龔志明補充,有關津貼預料6400多個學生受惠,總預算約37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