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佈8件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典型案例,這些案例中受賄人行賄人均被依法懲處,彰顯司法機關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腐敗、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堅定立場。
在楊某昌行賄案中,被告人為謀求黑惡勢力“保護傘”,多次行賄、向多人行賄,嚴重破壞政治生態和社會公平正義。譚某雲、吳某蓮行賄案中,被告人行賄2000餘萬元,系巨額行賄。對此,司法機關堅持依法嚴懲,彰顯了始終保持零容忍震懾不變、高壓懲治力量常在的鮮明態度。
同時,典型案例突出打擊重點,精准有效懲治。李某行賄、詐騙案中,被告人為騙取社保基金而行賄;胡某亭行賄案中,被告人為推銷醫用耗材而行賄;宋某毅行賄、受賄案中,被告人為職務提拔而行賄;楊某文行賄、偷越國(邊)境案中,被告人為違法獲批暫予監外執行而行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懲處,釋放了加大對重點領域行賄犯罪懲處力度的強烈信號。
此外,司法機關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施治。楊某文行賄、偷越國(邊)境案糾正了違法獲批暫予監外執行的不正當利益,高某梅行賄案追繳了1億餘元犯罪所得,張某虹行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明確了二審可以增加追繳犯罪所得判項,體現了司法機關堅決追繳和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鮮明立場。
據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將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加大對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追繳和糾正力度,在剷除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為護航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羅沙、馮家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