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理事會通過涉加沙決議 要求對以色列“問責”


本報訊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5日通過一項決議,要求以色列對在加沙地帶可能犯下的“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承擔責任,並呼籲各國停止向以色列提供武器。

 

這項決議由巴基斯坦代表除阿爾巴尼亞之外的所有伊斯蘭合作組織成員國提交。人權理事會47個成員國中,28個國家投了贊成票,6個國家反對,13個國家棄權。中國投了贊成票,美國和德國等投了反對票。

 

決議強調,以色列在減輕對加沙地帶平民的傷害方面做得不夠,必須確保對所有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國際人權法的行為追究責任。決議說,對有關嚴重侵犯人權和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的相關報告表示關切,包括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可能發生的“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決議呼籲各國“停止向以色列出售、轉讓和轉移武器、彈藥和其他軍事裝備”。

 

決議同時呼籲在加沙地帶“立即停火”和“立即提供緊急人道主義准入和援助”。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屆會議於5日在瑞士日內瓦閉幕。(石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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