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立法會12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包括全票細則性通過《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案,將於今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規定,日後幸運博彩信貸關係只有承批公司與賭客,僅可由承批公司(即六博企)向賭客借出籌碼,管理公司與博彩仲介不能向賭客借出籌碼。法案同時把承批公司相關行為去刑事化,不視為「為賭博的高利貸」。
法律也規定,承批公司相關信貸業務不可移轉他人去做,否則視為無效。不過,仲介可與承批公司簽約做代理,借出屬承批公司之籌碼。相關代理合同要交經財司長審批。
至於現金信貸等則不在此法規管範圍,這會適用其他金融法律規管。
法律也設過渡條款,在法律生效前博彩仲介所做的信貸業務則適用舊法處理。
唯一有問題的是高天賜關注惡意借貸。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指,新法適用的信貸主體只有承批公司,是用籌碼去借出,非用現款方式,有關公司會做信貸風險評估和建設標準化管理等,博監局隨時會就這部分去監督監察。
至於博彩平民化、年輕化的問題,李偉農認為這涉問題賭徒的問題,無關本法,另有其他法律保障,博監局也有一系統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