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早前有多名疑從事“水客”活動的本澳居民聽信貿易行購海味帶到內地後即獲退貨款並可賺取不菲帶工費,於是以高價購入花膠、瑤柱和鮑魚等大量乾貨,將貨品帶到拱北指定商店交收,結果卻被拒絕收貨,事後眾人將貨物帶返本澳要求相關貿易行退款亦遭拒,心感被騙,於是報警求助。案中事主涉及27人,報稱合共損失約357萬澳門元。警方接報調查後,拘捕涉案貿易行的本地負責人以及四名本地員工。
涉案被捕的5名本澳男女包括負責營運涉案貿易行的32歲姓伍男子、任職收銀員的19歲姓王男子及任職售貨員的41歲姓楊女子、48歲姓陳女子及32歲姓鄭男子。
案情指,司警及治安警於上周五起一連三日陸續接獲27名本澳居民報案,稱早前分別在北區三間貿易行以高價購入花膠、瑤柱和鮑魚等大量海味進行“走水”,期間貿易行職員告知將貨物帶到珠海拱北指定店鋪即可退回貨款並能賺取100至200元不等的帶工費,惟眾人帶貨到有關店鋪後卻被拒絕收貨,事後將貨物帶返相關貿易行要求退款亦遭拒絕,故而懷疑被騙,遂報警求助。案中27名事主報稱合共損失約357萬澳門元,各人損失由1,500元至58萬澳門元不等。
警方接報經調查後,發現涉案三間貿易行由伍某負責營運,其餘四名涉案男女負責打理店內工作。貿易行向“水客”提供鮑魚、花膠、花膠桶及瑤柱等各種海味,每包標示售價2,100至8,250澳門元不等。然而,警方經徵詢專業人士對案中貨物的鑒定意見,得悉有關海味市價遠低於涉案貿易行的售價,懷疑有人以帶“水貨”可賺取不菲帶工費為招徠進行詐騙。
在鎖定涉案人士身份後,警方於本月20日在北區採取行動拘捕伍某,再於涉案三間貿易行拘捕其餘4名男女,5人均拒絕合作。
綜合警方調查所得,有強烈跡象顯示5名涉案本澳男女合謀以先墊支購貨、再帶貨到內地退回貨款及賺取帶工費的走私方式,誘騙“水客”以高於貨物真實價值二至八倍的價格購入貨物,其後拒絕收貨及退款,從而詐騙金錢。目前,警方已對涉案5人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並就懷疑有人觸犯現行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的情況向澳門海關通報。警方呼籲,如市民懷疑遇到同類詐騙,應儘快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