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春耕時節,“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地方,有“農田衛士”之稱的中華蟾蜍,在菜市場被公開販售,僅一個攤位的日銷量可達數百斤。
中華蟾蜍俗稱癩蛤蟆,是捕蟲能手;保護好癩蛤蟆,既能節省農藥費用,也可避免農藥產生的污染。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國家林草局相關規定,禁止獵捕、食用癩蛤蟆。但當前,濫捕濫食已使癩蛤蟆種群數量大減。
那麼,誰在抓捕、售賣、食用癩蛤蟆?如何保護這些“農田衛士”?
一個攤主一天能賣幾百斤
日前,記者早上9點多來到浙滬交界處的某鄉鎮菜市場。在這條短短200米的菜市街上,賣中華蟾蜍就像賣豬肉一樣平常;每走幾步路,就能看到一個公開售賣的攤位。
記者數了數,共有8家開張營業。每個攤位前如出一轍:擺放著兩個大塑膠箱,裏面裝著一只只活的蟾蜍,個頭小的16元一斤,個頭大的18元一斤,不少顧客拿著夾子選購。
菜市場裏的中華蟾蜍。 新華社記者許舜達攝
“你們是紅燒還是做椒鹽的?要得多還能再便宜。店裏還有很多貨,要的話可以拿出來。”一個中等規模攤位上的中年女攤主說。
攤販們現場忙著宰殺,把剝皮去頭後的蟾蜍肉給顧客,每個攤位旁都擺著一盆蟾蜍頭和一盆蟾蜍皮。
記者注意到,散客以中老年人為主。“我們經常吃,買回家自己燒,比牛蛙的肉勁道。”一名現場選購的顧客說。
多個攤主表示,當下正是蟾蜍上市的旺季,他們從清晨開始賣。散客加上一些農家菜飯店,一天賣幾百斤不成問題。
據被執法部門查辦的攤主交代,生意好的時候一天可以賣到1000多斤,每斤一般有3到5只蟾蜍。
“公開販賣宰殺中華蟾蜍的,不止這個菜市場。珠三角和長三角一些地方有食用中華蟾蜍的習慣。這類違法犯罪行為屢查不絕,近兩年還有回潮趨勢。”正在辦理獵捕中華蟾蜍相關案件的檢察官介紹。
記者發現,有博主最近在社交平臺上發佈食用蟾蜍的視頻。例如,一個探店視頻中,“蟾蜍雞”是該店的招牌菜,博主邊吃蟾蜍肉邊表示味道鮮美。另一個烹飪視頻中,博主用了近10只活蟾蜍,全程記錄從宰殺到做成食物端上餐桌的過程。
攤販現場宰殺中華蟾蜍,圓盆中裝的是蟾蜍皮,藍色和黃綠色塑膠箱內是活的中華蟾蜍。 新華社記者董雪攝
大規模獵捕禁而不止
為什麼一些地方能販賣宰殺中華蟾蜍?這些中華蟾蜍又來自哪里?
暗訪中,攤主均表示自己只是賣貨的,有上游老闆送貨過來。至於上游的蟾蜍從哪里來,有攤主謹慎地表示:“我們進的貨是養殖的,有證。”也有攤主直言:“我們賣的野生的味道更好。”
“所謂的證,是指遠在四川、山東等地的中華蟾蜍養殖場證照,上游老闆會給我們影本應對檢查。”被執法部門查辦的攤主表示,“養殖證是個幌子,養殖場在外省很難查證,一般檢查時一看有證也就不管了。”
執法人員表示,有的所謂養殖場實際上並未真正進行養殖,有的養殖場產量不大,主要是收購非法獵捕的野生蟾蜍。
攤販現場宰殺中華蟾蜍,盆裏裝的是蟾蜍頭,泡沫箱中有待宰的中華蟾蜍。新華社記者許舜達攝
執法部門梳理相關案件表示,中華蟾蜍長期遭到大規模獵捕。近年來被查獲的中華蟾蜍多來自四川、山東、安徽等地,獵捕手段簡單粗暴。“就是戴著頭燈,打著手電筒,用夾子去夾。一個村子幾十號人,一人一天可以抓幾十斤。”
這些捕來的蟾蜍被統一收走後,被販賣到長三角、珠三角等地,流向餐桌。各環節往來密切,涉及多個區域,已形成長期穩定的獵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的犯罪網路。
近期公開宣判的案件也印證了這一點。今年3月,四川省筠連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非法狩獵案,兩名被告人在雲南一村莊附近的水溝、荒坡等地夜間行獵,欲將捕獵到的983只蟾蜍送往四川某市銷售時被查獲;二人犯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長時間的濫捕濫食,使得“超高生育率”的中華蟾蜍種群數量大減,獵捕難度增加。據一起案件的涉案嫌疑人交代,前些年旺季時,四川的非法交易市場上一天能賣出10萬多斤中華蟾蜍,這兩年一天減少到3萬斤,蟾蜍的價格也水漲船高。
“農田衛士”亟待保護
中華蟾蜍是生態系統中的天然衛士,綠色無公害的糧食離不開它們的保護。受訪者呼籲,儘快採取措施,保護“農田衛士”,遏制大規模獵捕食用之風。
中國林科院亞林所野生動物保護專家焦盛武表示,中華蟾蜍的食物組成以有害昆蟲為主,比例接近90%;而且其食量大,捕食的害蟲種類多、數量大。
研究兩栖類動物的上海自然博物館研究人員張偉介紹,蟾蜍種群數量減少不利於生態平衡。它們是生物鏈中重要且脆弱的樞紐物種,控制昆蟲數量的同時,也是許多鳥類、哺乳動物的食物,在維繫生物多樣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執法人員介紹,由於中華蟾蜍被列入國家林草局制定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禁止食用且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
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野生蟾蜍,依法應從重處罰,包括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獵獲物價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等。情節嚴重的,按照各自情形可能構成非法狩獵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等犯罪。
不光野生中華蟾蜍不能食用,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規範禁食野生動物分類管理範圍的通知》,中華蟾蜍禁止以食用為目的進行養殖,允許用於藥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養殖。
執法人員說,不少獵捕中華蟾蜍的涉案人員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僅在某個區域、部分環節予以打擊,往往難以取得辦案所需的所有證據。建議在辦案環節跨區域、跨部門聯動,重點關注非法獵捕,將相關利益鏈連根拔起。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很多人不知道中華蟾蜍不能食用。張偉建議,加大禁止食用中華蟾蜍的宣教力度,移風易俗。
執法部門提醒公眾,大量蟾蜍在捕獵和運輸中死亡、腐敗變質,餐館加工多靠重口味掩蓋。此外,活體蟾蜍本身有毒,若處理不當,潛藏極高食品安全風險。(董雪、許舜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