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根據保安司司長批示,自2024年5月16日起,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林俊生為消防局副局長,並賦予副消防總監之職銜。
就職儀式於16日上午在消防局總部舉行,儀式由消防局局長梁毓森主禮及監誓,並在各部門主管的見證下,林俊生進行宣誓及簽署就職狀。
副局長林俊生,自2003年入職消防局,擁有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工學學士(機械工程學系)、以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六屆指揮及領導課程學歷。於2003年至2024年期間,曾分別擔任消防局防火廳設計圖分析處代處長、防火廳設施檢驗處代處長、燃料安全廳代廳長、防火廳代廳長等職位,及後於2024年1月起,擔任消防局代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