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大林)特區政府持續打擊非法工程,“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日前採取行動清拆一天臺翻新僭建物。土地工務局重申,對新建、翻新、殘危,以及對走火安全及公共衛生等構成隱患的非法工程會優先處理,市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據土地工務局公佈,早前該局接獲投訴指位於柯利維喇街一大廈天臺有非法工程,經調查後發現天臺有一組由金屬頂蓋、圍板及閘門組成的翻新僭建物,以及正翻新另一組由金屬支架和頂蓋組成的僭建物。局方立即對正進行的非法工程發出禁制工程令,展開聽證程式,要求違法人自行清拆上述兩組僭建物,並將受影響的樓宇共同部分回復原狀。由於期間只收到其中一組僭建物的自願拆卸申請,另一組僭建物直至期限屆滿仍然存在,因此“拆遷組”日前採取行動,清拆該僭建物。
土地工務局指出,《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已經生效,針對非法工程,新法提升了違法人因進行非法工程的罰款,並新增不遵守拆卸令的罰款,以及增加了其他懲罰措施,包括違令罪和“斷水斷電”等。
為鼓勵違法人配合政府自願清拆僭建物,就進行非法工程罰款的處罰程式,設有鼓勵性減免措施。倘工程所有人在聽證期間,不作申辯且申請自願清拆,當獲許可及確認完全拆除所有非法工程後,可獲全數豁免此項罰款;倘若局方對非法工程展開的聽證程式有了最終決定併發出拆卸令,違法人於限期內申請自願清拆,罰款則可減半。法律規定此項減免僅適用一次。
據土地工務局公佈,當局今年上半年已錄得127宗自願清拆個案,數字呈上升趨勢。土地工務局提醒,在拆卸非法工程前,應先向局方申請,獲得許可後才可施行;否則,相關人士會因違反《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其他規定而受罰。詳情可參閱“《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資訊網”(https://www.dsscu.gov.mo/rjcu/zh/rjcu/id/77/rjcu/id/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