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2012年相比,2023年收案量增長281.01%,結案量增長295.78%。”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人民法院交叉執行工作新聞發佈會,最高法執行局局長黃文俊介紹說,近年來,執行案件持續高速增長,人案矛盾不斷加劇,一些案件的執行工作出現執行週期長、質效不高的情況。
面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和長期未執結案件,為提高執行品質和效率,黃文俊介紹說,人民法院積極開展交叉執行,通過運用督促執行、指令執行、提級執行、集中執行、協同執行等方式,提高執行品質和效率。
運用交叉執行攻克一批大案要案
“交叉執行是執行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於深化審執分離、強化執行監督管理具有重要意義。”黃文俊從三個方面介紹了開展交叉執行工作的考慮。
——充分發揮“鯰魚效應”。通過交叉執行工作引入其他法院的執行力量,以不同的思路、方式,打破原案未能執行的局面,調動攻堅克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執行中常見被執行人是當地重要企業、納稅大戶,甚至是重點國企或行政部門等。交叉執行就是要讓接受指令執行的法院在不受牽絆、沒有包袱、完全依法自主的條件下,力推案件執行。
——完善執行監督制度。交叉執行在防範權力、關係、人情等不當干擾的同時,通過依法執行,發現執行工作中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糾正問責。
黃文俊介紹說,自2023年10月開始,最高法在19個省(區、市)法院部署開展交叉執行試點工作,通過交叉執行方式攻克了一批大案、要案、“骨頭案”。其間,最高法執行局帶頭督辦5件交叉執行案件。2024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最高法在全國範圍全面有序推開交叉執行工作。
自開展試點以來,全國法院交叉執行案件72843件,取得實質進展或化解23119件,執行到位金額398.91億元。近日,最高法出臺了規範交叉執行工作有關指導性意見,就交叉執行方式、程式、上級法院調度指揮、監督管理等問題予以進一步明確。
“今年以來,全國法院執行完畢率、執行到位率同比均明顯增長,執行質效持續向好。”黃文俊說。
強化保全措施應用做實“執源治理”
“執行案件持續高速增長,需要高度重視執行領域源頭治理。”黃文俊說,人民法院注重通過加強聯動共治,深化“執源治理”,遏制執行案件增量。
“全國法院近3年辦理保全案件數連續增長,2023年,全國法院辦理保全案件349.86萬件,同比增長36.32%,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黃文俊說,人民法院強化保全措施應用,通過規範和加強辦理訴前保全案件工作,全面提升實質性化解糾紛效果。此外,人民法院還建立執前督促機制,廣泛推行“執行風險提示書”,強化審判部門督促履行責任。
《法治日報》記者從發佈會上瞭解到,最高法完善執行申訴信訪辦理機制,要求信訪案件即時錄入、全程留痕,實行“有信必複”,做到“件件有回音”。
2023年,全國法院有效化解執行信訪3.68萬件,同比上升17.09%。今年1月至6月,全國法院執行部門共掛網交辦信訪案件24828件,取得實際進展12702件,占比為51.16%。
做實“終本清倉”“執破融合”兩個出清
“實踐中,有相當一部分案件的被執行人完全喪失履行能力、經核查確無財產可供執行,客觀上不具備執行條件,即使法院窮盡一切措施,也無法實際執行到位,此類案件是正常的商業風險延續到執行程式中的客觀反映。”黃文俊說,人民法院既要考慮將有限的司法資源主要用於攻克“執行難”,確保絕大部分案件得到高效執行,同時要給“執行不能”案件留出路。
記者從發佈會上瞭解到,針對“執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重點做實“終本清倉”“執破融合”兩個出清。
“終本制度對於加強對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管理,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但其作用發揮需要與時俱進。”黃文俊說,目前,終本庫的“雪球”越滾越大,每年都以一定速度增長,導致執行工作的“車”越拉越重。
黃文俊說,最高法部署開展2024年終本案件“清淤”專項行動。一方面“控增量”,嚴把終本案件的入口關,防止終本制度濫用,扼住每年新增300萬件終本案件的源頭;另一方面“去存量”,針對性開展“七個一批”清理行動(實質剝離一批、有效核銷一批、交叉執行一批、執破融合一批、專項清理一批、清理積案一批、綜合治理一批),為終本庫“瘦身”“減負”。
在推動“執破融合”方面,人民法院通過全面篩查終本案件庫,梳理一批符合條件的“執轉破”案件,採取加強府院聯動、立審執協調等措施,妥處一批“僵而不死”的案件。人民法院精准適用“救治”和“退出”,對於資不抵債且確無救治可能的企業,通過“短平快”的簡易程式依法宣告破產,及時出清大批“僵屍企業”,服務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於一些有潛力、有前景的企業,做好與破產保護制度的銜接,通過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等方式幫助企業化解危機。
對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解除懲戒
在助力“失能”被執行人經濟再生方面,人民法院還強化信用修復。2024年以來,全國法院共刪除、撤銷涉及“失能”人員的失信資訊共62.55萬人次。
黃文俊介紹說,人民法院區分失信與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失能”,避免把存在“失能”情況但無“失信”行為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通過逐案篩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對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解除懲戒措施,促使其回歸市場。
對於執行的重點工作,黃文俊介紹說,人民法院還積極開展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項活動、根治欠薪專項活動、打擊非法集資執行專項活動,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打財斷血、打擊職務犯罪等專項工作,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