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尋求判處李在明兩年監禁


本報訊 韓國檢方20日尋求法院判處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兩年監禁,理由是他在上屆總統競選期間發佈虛假資訊,違反選舉法。如果法院宣判其罪名成立並採納這一量刑,李在明將無法參加下屆總統選舉。  

 

110日,韓國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從首爾大學醫院出院時發表講話。新華社發(全休相攝) 

 

李在明於20223月參加韓國總統選舉,以微弱差距敗給國民力量黨候選人尹錫悅。同年9月,檢方指控李在明在競選期間發佈虛假資訊、謊稱不認識牽涉一起地產腐敗案的關鍵人物,因而違反《公職選舉法》。他還被指就另一個房地產開發專案發佈不實言論。  

 

檢方20日稱李在明“為當選總統多次向公眾撒謊”,尋求法院判處他兩年監禁。韓國媒體報導說,李在明被視為角逐2027年韓國總統選舉的熱門人選,如果罪名成立,他將自動失去國會議員席位,且5年內不得參選公職。  

 

李在明一直堅決否認所受指控,指責尹錫悅政府試圖“清除政治對手”。他20日再次指責檢方“捏造罪名”,表示相信法院將作出公正裁決。  

 

包括本案在內,李在明因涉嫌違反選舉法和貪腐等罪名共牽涉7起案件。預計法院下月宣判。(張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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