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應急力量分類分級測評辦法 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本報訊 應急管理部日前印發《社會應急力量分類分級測評實施辦法(試行)》。這是規範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助力提升整體救援效能的基礎性檔,將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2024年7月12日,安徽省滁州市明光藍天救援隊、電力應急保障隊正在進行演練。新華社記者曹力 攝

 

社會應急力量作為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管理不夠科學、救援能力參差不齊、裝備配備標準不高、自我保障能力有限等問題,亟需進一步規範指導。應急管理部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旨在建立科學規範、流程順暢、操作性強的測評工作體系,通過對社會應急力量日常管理、裝備配備、專業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評定,帶動提升社會應急力量規範化管理、專業化救援能力水準。

 

辦法分為總則,測評程式和方法,複測、升級和管理,結果應用,附則,共5章27條。按照“統一領導、屬地負責,自願參與、客觀公正,厲行節約、安全有序,以評促建、注重實效”的原則,辦法明確了社會應急力量分類分級測評的適用範圍、專業類別、測評程式、等級註銷、結果應用和違法違規處理措施等內容,同時規定了測評工作的實施主體,由省級或委託市級應急管理部門統籌負責本行政區測評工作的組織實施。辦法強調了社會應急力量可根據實際情況自願參加測評,並在測評過程中無需繳納任何費用,減輕社會應急力量負擔。

 

該負責人表示,應急管理部下一步將加強對辦法的宣貫培訓,精心組織開展測評工作試點。同時,引導社會應急力量加快提升規範化管理、專業化救援能力,著力打造不同專業方向的救援力量梯隊,大力推動社會應急力量持續健康發展。(周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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