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再截十換錢黨扣押近百萬

本報 (記者 海軒)自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後,警方持續打擊非法兌換活動。在1031日至本月3日期間,司警及治安警再拘捕10名涉不法兌換的內地“換錢黨”,扣押至少99.09萬港元現金及籌碼。

 

首宗案件的內地男“換錢黨”姓薑,31歲,報稱無業。案情指,本月3日下午4時許,司警在路氹某娛樂場巡查期間,發現薑某向一名內地中年男子展示一個收款二維碼,事主掃碼後,薑某給予對方30,000港元現金,然後雙方各自離去。司警懷疑有人進行不法兌換,上前截查二人。

 

經查問,薑某承認自今年初開始來澳從事“換錢黨”,案發時與事主以28,500元人民幣兌換成30,000港元現金。司警在薑某身上起出1部手機、215,000元現金及10,000港元籌碼,並扣押上述30,000港元現金。

 

另一宗案件的內地男“換錢黨”姓陳,35歲,報稱無業。案中證人為娛樂場保安,事主為一名內地男賭客。案情指,本月3日黃昏時分,陳某在路氹某娛樂場男廁門口向事主搭訕,詢問其是否需要換錢。恰巧事主輸清所有錢,因此微信轉賬35,500元人民幣予陳某,兌換37,000港元籌碼,用以繼續“搏殺”。有關交易被賭場保安目睹,懷疑有人涉及不法兌換,於是報警。

 

司警接報後將陳某帶返警局,並扣押上述37,000港元籌碼。警方經翻查陳某手機的兌換記錄,發現陳某同日曾協助另一賭客換錢,以9,600元人民幣兌換1萬港元籌碼。經查問,陳某承認於今年8月開始從事“換錢黨”。

 

此外,5日的警方例會上,治安警及司警公佈,上月31日及本月2日期間,警方於娛樂場周圍共偵破5宗不法匯兌案件,拘捕8“換錢黨”,扣押至少合共69.89萬港元現金及籌碼,最高扣押金額達45萬港元,以及數部懷疑涉案的手機。當中有人在兌換貨幣後內地戶口被凍結。涉案的8“換錢黨”包括53女,當中一人為澳門男子,另一人為香港女子,其餘均為內地居民,年齡介乎20多指50多歲。

 

警方嚴正指出,根據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規定,在娛樂場及周邊設施內進行的貨幣匯兌業務,均推定為供賭博之用;未依法獲批准而經營貨幣匯兌業務以供賭博之用者,可處最高5年徒刑,同時所有用於或來自上述犯罪的金錢及有價物均會被扣押,並由法院宣告撥歸澳門特區所有。

 

警方強調,打擊“換錢黨”的行動將會持續進行,呼籲公眾切勿從事相關犯罪,否則將被追究刑責;市民和旅客亦應循合法途徑兌換貨幣,切勿透過“換錢黨”為之,以免參與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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