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萬億元! 地方化債“三箭齊發”

本報訊 8日,地方化債“三箭齊發”:安排6萬億元債務限額置換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從2024年開始,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2029年及以後年度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三項政策協同發力後,地方化債壓力將大大減輕。  

 

這是記者從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的。  

 

當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議案提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安排6萬億元債務限額置換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是黨中央統籌考慮國際國內發展環境、確保經濟財政平穩運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債實際等多種因素,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頭戲’。”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新聞發佈會上說。  

 

除了“6萬億元”,化債政策還有“增量”。  

 

藍佛安介紹,從2024年開始,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  

 

“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藍佛安說。  

 

此外,2029年及以後年度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上述三項政策協同發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降至2.3萬億元,平均每年消化額從2.86萬億元減為4600億元,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化債壓力大大減輕。”藍佛安說,總的看,推出的是一攬子、綜合性、靶向准的化債“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申鋮、王雨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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