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澳檔案資源典藏管理提供充足空間 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揭牌啟用

本報(記者 大林)位於氹仔北安信安馬路及興隆街交界之O4aO4b地段的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日前揭牌啟用,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何鈺珊、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公共建設局局長林煒浩及文化局澳門檔案館館長盧鴻偉陪同下主持大樓揭牌典禮。

 

梁惠敏在揭牌典禮上致辭時指出,今年是澳門檔案事業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隨著第3/2023號法律《檔案法》於今年314日起正式生效,以及政府歷史檔案大樓的正式揭牌,將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檔案事業發展踏上全新臺階。

 

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是澳門重要的文化建設專案之一,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檔案資源的典藏及管理提供充足、適切的空間。大樓總建築面積逾5.5萬平方米,總實用面積超過4萬平方米,分為地上13層、地下1層,設有檔案接收、收集、整理、修復等空間,更有助於統一保存及保護澳門寶貴的檔案資源。揭牌典禮後,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嘉賓陪同下,參觀設於揭牌儀式現場的“澳門政府歷史檔案大樓介紹展”。

 

梁惠敏會後受訪時表示,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最大的功能是儲存公共部門的檔案,過程中亦有除塵、修復及數碼化等附屬功能,日後大樓地面層亦會進行接待、展覽及推廣等。她並提到,大樓下一階段將會進行一系列裝修工程,包括符合儲存檔案溫濕度的調節等,故須待裝修完畢後再陸續將檔案移入大樓。有關裝修工程的標書已獲接納,預料明年第二季動工,料將在後年陸續移入檔案。其又稱當局會研究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會否對外開放,但由於塔石廣場亦有檔案館,認為現階段繼續利用塔石廣場的檔案館作公開展覽是更為合適。

 

此外,梁惠敏指出,檔案法今年314日起生效後,對儲存檔案作出很多規範,要求政府部門將檔案送交文化局統一處理,而一些檔案須作永久保存。為此,局方會繼續開展線上和線下的課程,讓更多部門人員瞭解公共檔案如何處理及保存。她強調,文化局亦會做好處理檔案的工作,例如若發生災害會將檔案作緊急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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