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巡查店鋪 檢非法進口蘭花及違規食材檢控3人

 

本報訊 (記者 曉陽)在員警總局的統籌與協調下,海關與市政署、經科局攜手合作,持續開展「冬防行動2025」,加強對市內店鋪和食肆巡查,以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確保遵守相關法律。連日來查獲涉嫌非法進口的蘭花5棵以及未經檢疫的根莖蔬菜16.2公斤,並對3名本澳居民作出檢控。

 

本月8日和9日,海關聯同市政署、經科局對本澳多間售賣年花和年桔的店鋪進行聯合巡查和監察。期間,發現其中一間店鋪涉嫌非法進口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管制的物種,合共查獲蘭花5棵。


 

本月13日和14日,海關聯同市政署在本澳多區對多名疑似攜帶未經檢疫食材的人士及多間可疑食肆進行追蹤調查。調查中,發現其中一間食肆涉嫌收集及使用未經檢疫的食材進行加工,合共查獲未經檢疫的根莖蔬菜16.2公斤。經調查,有食肆負責人承認,透過他人將未經檢疫的食材從內地市場攜帶過關,然後徒步運回店內進行加工經營之用。

 

上述2宗案件共有3名人士涉案,均為澳門居民,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作出起訴,由於在花店所查獲的蘭花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所載的物種,海關根據相關法規對1名花店負責人作出檢控,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10萬澳門元罰款,且被查獲的貨物將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另外,市政署對2名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的人士作出起訴並扣押涉案食材,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則可被科處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的罰款。

 

海關呼籲,物品進出本澳受法律規管,偷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更有可能負上刑責,市民應先瞭解有關規定,以免觸犯法律。隨著農曆新年將至,海關將持續巡查本澳店鋪、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打擊不法進口食材,阻截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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