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黃玉)司警局在一宗『從事犯罪集團為賭博的高利貸及禁錮』案中,發現其中一名涉案男子為外僱身份,轉交治安警察局跟進,繼而揭發虛假聘用。
男嫌犯姓馮,37歲,持通行證,否認指控;女嫌犯姓葉,45歲,本澳居民,僱主。
治安警調查馮某的外僱身份時,懷疑涉及虛假聘用情況,隨即展開調查。
1月21日,治安警到馮某登記位於黑沙灣區工作的店鋪,接觸到僱主葉某。經查問,馮某和葉某為朋友關係,大概在五六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葉某承認在去年(2024年)4月份以虛假聘用的方式聘請馮某,目的是為方便馮某進出本澳,未收取任何利益,馮某也未在葉某店鋪工作過,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