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以舊換新最高可補貼1萬元 《廣東省2021年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公告》發佈
本報訊 6月29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佈《廣東省2021年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公告》(下稱“公告”),決定開展2021年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同時公佈的還有《廣東省2021年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購車補貼申請指南》(下稱《指南》)。
“汽車以舊換新,既能降低在用車輛污染物排放,也能進一步提振廣東省汽車消費市場、促進汽車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廣東省“國Ⅳ”及以下標準等老舊汽車(近1000萬輛)進入換購高峰期,結合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推動汽車以舊換新”以及商務部等12部委關於開展汽車以舊換新的相關決策部署,有必要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
五年以上“粵牌車”可在省內以舊換新推廣車型
公告明確,補貼期限內,持有廣東號牌的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本人名下老舊汽車,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範圍內的新車,並在省內完成機動車註冊登記的,可申請補貼。
需要注意的是,報廢或轉出的老舊汽車首次註冊登記時間須在2016年7月1日之前,且2021年7月1日之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當日。
2021年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共24家車企、2065個網點入圍參與。入圍車型方面,汽油乘用車入圍59款、新能源乘用車入圍45款、汽油貨車入圍13款、新能源貨車入圍4款;共有1184款車型配置可供消費者選擇。
補貼期限為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告還明確指出,補貼期限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財政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將另行公告結束日期。
“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機動車註銷證明書日期、購買新車合同日期、新車發票開票日期均須在補貼期限內。”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道,消費者在完成機動車註冊登記並獲得行駛證後要及時提交補貼申請,申請日期須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申請不予補貼。
報廢舊車、購買新能源車可補貼1萬元
對於消費者最為關心的補貼標準,公告也予以明確,省級財政資金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補貼:
報廢舊車,購買新能源車的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10000元/輛、購買燃油車的補貼5000元/輛;
轉出舊車,購買新能源車的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8000元/輛、購買燃油車的補貼3000元/輛。
據悉,參與行動的車企須對購車居民進行讓利,與財政補貼形成政策合力;省級補貼可與各地市汽車消費補貼疊加。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只能享有1輛車的補貼。
(據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