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海軒)日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事主報案,稱其乘坐的士到路氹城某酒店,發現遺留一部約值6,800澳門元的手提電話於車內,經找尋不果,懷疑被人拾獲據為己有,故報警求助。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的士車廂監察系統及事主提供的數據,鎖定兩名涉案女子,並於8月6日在港珠澳大橋口岸將二人截獲。經查問,兩名涉案女子均承認拾獲有關電話,其後帶往香港並已丟棄。
兩名涉案女子分別為40多歲及60多歲香港居民,均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