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起進行為期32日修改《控煙法》公開諮詢

衛生局舉行「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

 

本報訊 (記者 大林)特區政府貫徹落實《健康澳門藍圖》中降低煙草使用率的目標,以立法、執法、教育宣傳及鼓勵戒煙等多管齊下策略執行各項控煙政策和措施。衛生局於今(6)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於38日至48日對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以下簡稱《控煙法》)進行為期32日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公眾可以在衛生局網頁等方式取得諮詢文本並發表意見;另外,衛生局將分別舉行面向工商及旅遊業界、社團、公眾合共3場公眾諮詢會,以廣泛聽取和收集意見。衛生局代局長鄭成業、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法律辦公室協調員夏利樂出席了新聞發佈會。

 

在新聞發佈會上鄭成業代局長表示,特區政府透過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擴大禁煙範圍,加強對電子煙規管,並配合煙害宣傳與戒煙服務,相關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數據顯示,本澳整體吸煙率及青少年煙草使用率均呈下降趨勢,更提前實現世界衛生組織訂「煙草使用率相對減少30%」的目標,反映現行控煙政策方向正確。隨著居民日益關注「邊行邊吸煙」(俗稱「火車頭」)等室外吸煙行為所帶來的困擾,加上電子煙、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等新型煙草產品逐漸流行,對青少年健康構成潛在威脅,居民對完善《控煙法》的訴求不斷上升。

 

鄭成業代局長指出,為保障居民健康並響應社會訴求,衛生局早前已將三間學校及一間托兒所門口兩側各10米範圍列為禁煙地點,並於宋玉生公園周邊街道試行「禁煙區域」,以減少「邊行邊吸煙」的現象。有關措施獲得各界支持並為是次修法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衛生局在此基礎上廣泛聽取意見,參考內地、香港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控煙經驗,並結合本澳實際情況歸納出5項修法重點,將於38日至48日進行公開諮詢,呼籲各界積極參與並踴躍提出意見和建議,共同完善《控煙法》及推動「無煙澳門」建設。

 

林松主任詳細介紹了5項修法重點,包括:(1)針對「邊行邊吸煙」帶來的二手煙問題,建議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將學校、托兒所等場所出入口列為法定禁煙地點,並允許政府在聽取社會意見後在部分人流密集的街道、廣場設立「禁煙區域」;(2)為防止青少年接觸新興煙草產品,建議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包括水煙煙草/水煙膏、水煙壺)製造和流通;(3)雖然特區政府已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超過三年,但在社會上仍不時發現吸食或偷運的情況。為進一步加強管控,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4)為減低煙草包裝對吸煙者特別是年輕人士的吸引力,建議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在包裝上的比例;(5)為保障巡查時衛生局監察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提升執法效率,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以便在發生衝突時作出記錄以輔助取證及記錄過程。

 

他強調,若相關建議獲得通過,該可攜式攝錄設備僅於發生衝突時方可使用,並非任何時間均會開啟;開啟前將先告知違法嫌疑人,開啟後也有閃光提示攝錄機正在運作。當局期望藉此降低衝突發生及做好人力資源分配,以提升執法效率。

 

修法諮詢文本由38日起可供公眾索取,地點包括政府信息中心、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衛生局轄下各衛生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公共關係室及防控煙酒辦公室。公眾還可透過瀏覽公開諮詢專題網頁(掃描下方二維碼)「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查閱文本內容。查詢及提交意見方式如下:

 

● 郵寄或親臨:澳門貨倉街35號,下環街社會服務綜合大樓三樓,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

 

● 網上提交:https://www.ssm.gov.mo/portal1/tc_consult

 

● 電郵:tc.consult@ssm.gov.mo

 

● 傳真:(85328716385

 

● 電話:(85328556789

 

此外,將於38日至48日在衛生局公共衛生應急人員宿舍5樓會議廳(澳門若憲馬路350號)舉行3場公眾諮詢會,具體安排如下:

 

3815:00~17:00舉行「工商、旅遊業界專場」;

 

31411:00~13:00舉行「社團專場」;

 

31918:30~20:30 舉行「公眾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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