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問五答 讀懂移動電源新標準

充電寶等移動電源產品與消費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其安全性備受關注。4月3日,強制性國家標準《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範》公開發佈,針對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記者採訪了新標準主要起草人、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郭楠,深入解讀主要技術內容。  

  一問:新標準對電池內部短路有哪些規定

內部短路是引起電池起火爆炸的主要原因。“這是新標準重點考慮的內容之一。”郭楠表示,造成電池內部短路的因素主要有擠壓等外部應力、內部電極老化析鋰、材料和生產過程中混入雜質。  

據他介紹,新標準通過四方面評估移動電源電池內部短路相關安全問題。  

一是加嚴擠壓試驗條件。擠壓試驗是通過外力擠壓導致電池正負極之間內部短路,相比之前的標準,新標準將平面擠壓改為圓棒擠壓,同時將最大壓力由13kN統一加嚴到了20kN。  

二是增加針刺試驗,直接模擬電池內部短路以及發生內部短路後電池的反應。  

三是增加迴圈後的析鋰檢測。鋰電池在長期充放電使用過程中可能會析出鋰金屬造成隔膜刺穿,導致電池內部正負極短路。新標準新引入300次充放電迴圈後的析鋰檢測,從源頭提高移動電源的產品安全。  

四是增加來料檢測和生產過程管理。電池內部混入的金屬雜質等也是引起電池內短路的重要原因。新標準規定了正極、負極等關鍵材料的雜質含量要求,以及工廠生產過程控制要求。  

二問:長時間使用後,移動電源安全性是否受影響

郭楠說:“移動電源隨著使用次數的增加,不僅容量會下降,析鋰等問題也會導致其安全性變差。”  

對此,新標準除新增迴圈老化後的析鋰檢測外,還規定移動電源在使用一定時間或次數後,主動降低充電電壓,從而降低安全風險。同時,要求標明建議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費者及時更換安全性下降的老舊移動電源。  

此外,移動電源電池長期閒置會因為正常的自放電而導致欠壓,欠壓後會加速析鋰。新標準要求移動電源有欠壓禁用功能,避免具有安全隱患的移動電源被繼續使用。  

三問:因過充電引起的安全問題怎麼防範  

電池過充電極易造成溫度升高、電解液分解出可燃氣體,進而導致起火、爆炸。“新標準從三方面減少移動電源因過充電引起的安全問題。”郭楠介紹。  

一是提升電池在過充條件下的本質安全水準,相較於此前標準,新標準將電池過充電試驗電壓提高到充電限制電壓的1.3倍。  

二是降低電池遭受大電壓過充的概率,要求在現有一層保護電路設計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一層保護電路。  

三是新增過壓禁用功能,要求移動電源在萬一發生過充的情況下需具備“鎖死”功能,無法再對其進行充放電,杜絕“帶病”使用的可能性。  

四問:高溫情況下,如何保障移動電源安全

電池遭受過高溫度會引起電解液分解出可燃氣體,同時也會隔膜收縮引發內部短路。郭楠表示,新標準提出多重要求減少移動電源因高溫使用引起的安全問題。  

原材料層面,隔膜可以起到正負極之間的絕緣作用,新標準規定了隔膜的熱收縮率要求;電池層面,將熱濫用測試試驗溫度提高至135,並針對戶外電源產品增加了加熱不允許起火的要求;保護電路層面,規定當電池溫度超過製造商規定的充放電時的最高溫度,移動電源應立即停止充放電。  

與此同時,新標準還規定移動電源應具有對異常溫度進行監測、存儲的功能,消費者能夠讀取異常溫度記錄,從而提高使用安全的透明度。  

五問:新標準設置12個月的過渡期有何考慮  

郭楠介紹,按慣例,強制性國家標準發佈後的過渡期一般為6至12個月。新標準在移動電源電池、保護電路、電池原材料和電池生產過程等方面的要求均有較大提升,因此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即2027年4月1日正式實施。  

過渡期內,企業可以選擇執行新標準或原有標準,但過渡期結束後,企業必須按照新標準從事產品的生產製造和銷售。  

設置過渡期的核心目的包括,為企業新產品研發、設計與生產線調整預留時間,確保標準正式實施後,符合新標準的產品能夠及時、有序投放市場。同時,為管道和終端經銷商留出消化庫存產品的時間,避免社會資源浪費和行業波動,保障市場供給穩定。唐詩凝、趙怡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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