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認同審計報告 已對持發計畫實施多項優化措施

本報訊 (記者 桂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認同審計署有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對持續進修發展計畫的監察工作》,並感謝審計署對持續進修發展計畫的關注,持續審視計畫的整改情況及提出寶貴的跟進建議。報告指出2020年審計報告後,教青局積極跟進審計發現相關問題,引入多項電子化措施,改善部分監察工作。歷年報告中的3項需改善的工作,2項已作改善,惟在實地巡查工作中對超收學員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在使用大數據作綜合分析方面存在不足,教青局認同需進一步改善。

就對超收學員的定義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教青局已作跟進,並實施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已跟進所有涉及超收學員偏差理解的相關個案的程式;清晰前線人員的巡查標準及加強培訓;要求機構提交自費學員人數。另外,教青局正配合第六階段計畫實施,利用大數據綜合分析,建立人工智慧監察工具,以防範新型態及潛在的違規情況。教青局強調機構及學員須依法參與計畫,就已發現具明顯違法跡象的個案,已向司法機關作出檢舉,絕不姑息任何違法的行為。

就報告提及學員出席情況,教青局隨即推行有效提高出席率的措施,於202641日起生效的第8/2026號行政法規《二零二六至二零二九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畫》,擴展先支付後申請(即學員先自行支付學費,當課程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可申請發放資助)的模式,包括出席情況不理想(2023-2026年度計畫整體出席率低於30%,或2026-2029年度計畫任一課程出席率低於30%)、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澳門元3,000元或以上,以及不履行特定義務的學員,在報讀持續教育課程時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同時亦將學員保證金金額提升至相當於學費的百分之五十等措施。

教青局衷心感謝審計署對持續進修發展計畫的審計工作及給予的寶貴建議,根據審計結果,現階段計畫存在的問題雖有所改善,但仍須持續優化,以更有效達至構建學習型社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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