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拾遺不報被法辦

本報訊 (記者 海軒)日前,治安警察局接獲市民報案,指其遺留一部手機在路氹城某酒店洗手間內,折返尋找但不果,懷疑被人拾獲及據為己有,報稱損失約15,0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酒店監察系統及報案者提供的數據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7月17日在港珠澳大橋口岸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因一時貪念犯案,有關手機已存放在其香港住所。

 

涉案男子為70多歲香港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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