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7月13日表示,堅決支持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7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及第十條的規定,依法認定20名參選人因存在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事實而無被選資格,拒絕接納5個參選組別名單。
特區政府表示,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是立法會議員應符合的最基本標準。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力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是維護特別行政區整體利益職責所在,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職責所在,是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職責所在。
特區政府強調,認定部分參選人無被選資格,不影響澳門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不影響澳門居民的言論自由,也不影響澳門居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特區政府將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和澳門法律的規定,維護廣大居民的合法權益,支持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確保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保持澳門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