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8月3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意見》已於近日由最高檢印發,對檢察機關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作出部署。
意見強調,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持續保持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從嚴懲處的高壓態勢;貫徹“打深打透”要求,推進“打傘破網”“打財斷血”,力求除惡務盡;落實依法治理、系統治理責任,與相關主管部門加強聯動,形成治理合力。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從嚴懲處機制,保持依法嚴懲高壓態勢,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堅持露頭就打,決不讓黑惡勢力死灰復燃。嚴格依法辦案,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充分保障律師各項執業權利,確保掃黑除惡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依法妥處涉案財產,注重嚴懲洗錢犯罪。
意見指出,建立健全精准高效的案件辦理機制,提高介入偵查質效,從源頭提高辦案品質。堅持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市級檢察院對其他涉惡案件統一把關;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強化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建立健全一體攻堅的協作配合機制,上級檢察機關根據需要,可在轄區內統一調用檢察人員,可採取提級辦理、指定異地管轄等方式解決辦案力量不足問題。
(劉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