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呼籲注意遵守內地《個保法》

本報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下稱《個保法》)將於11月1日起施行。《個保法》具有境外的法律適用性。如澳門特區內機構或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內地)處理個人資料,或在境外(含澳門)處理個人資料時存在以向境內自然人提供產品或服務為目的的情形,除專屬個人和家庭事務情況外,須遵守該法律。

澳門與內地人員和經貿往來頻繁,涉及大量個人資料處理。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呼籲,所有從事相關內地事務的澳門機構與個人應密切留意《個保法》施行情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及主管機關要求,避免因違法而被處罰。

《個保法》在立法上借鑒歐盟,與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俗稱《個資法》)相比,基本原則大致相同,當事人權利更加豐富、多元,法律規定更為清晰、嚴格,處罰手段更為廣泛、嚴厲。

一般而言,因兩地原則性規定基本相同,倘相關機構或個人一直以尊重他人權利的態度處理個人資料,嚴格遵守澳門《個資法》,則在遵守《個保法》方面存在的困難與法律風險並不大,僅須適當考慮配合內地新增規則。然而,倘相關機構或個人在過去數年未能跟上時代步伐,不重視遵守澳門《個資法》,甚或嘗試以各種方式規避法律,則無疑會面臨相當大的法律風險,須儘快端正態度和作出改善。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將持續密切關注《個保法》的施行情況,適時分享相關資訊,適當協助各界在遵守《個資法》的同時做好《個保法》的合規工作,依法開展各項正當、合法的跨境業務。

(據澳門特區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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