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著力加強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經紀公司和經紀人及相關製作方的稅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提供相關資訊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實施稅收管理工作。
本報訊 為貫徹落實中宣部《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依法依規深化文娛領域稅收秩序規範工作,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
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並採用查帳徵收方式申報納稅。要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路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責令限改,並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助督促糾正;情節嚴重的,要嚴肅依法查處。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要加強對基層稅務機關日常征管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稅務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要著力加強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經紀公司和經紀人及相關製作方的稅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提供相關資訊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實施稅收管理工作。
(蔡岩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