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近日發佈,提出進一步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該實施意見明確了發展重點,其中,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湛江市是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其中,廣州和深圳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占比原則上不低於10%。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支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各項用地政策,切實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保障力度。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無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設收入線門檻。“十四五”期間,廣東計畫籌集建設129.7萬套(間)。從今年起已經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三年專項行動,截至10月底,廣東全省已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8.56萬套(間),完成2021年度目標任務占比為83.5%,惠及群眾超過50萬人。
(劉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