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課只上了不到9個月,突然就被告知停課了。
趙穎晨(化名)看著系統裏顯示的剩餘171節課,感到憤怒又無奈。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的趙穎晨為孩子報了當地一家名為一書閣的書畫培訓班,結果現在擺在她面前的情況是大門緊閉、人去樓空。
自今年10月18日,南昌一書閣文化藝術學校在其官方公眾號發佈致歉信後,這所主營青少兒書畫培訓業務的校外培訓機構在南昌、北京、九江、贛州的所有教學基地停止教學服務,大批學生家長反映自己給孩子報名的課程還有大量剩餘,“現在課沒辦法上,想退錢更是找不到人”。
一書閣停課後家長面臨的困境並非孤例。記者近期調查發現,多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大額預收費、大量囤課甚至圈錢後“跑路”的情況。
教培機構銷售多有套路
大量囤課吸引大額付費
今年1月,趙穎晨想為孩子嘟嘟報名書法課外培訓班,看中了位於家附近的一書閣幸福時光培訓基地。為保險起見,她連續幾天跑到基地觀察,感覺培訓基地環境不錯,老師態度也挺好,又恰好得知有家長想要轉課,就花了6500元從那位家長手中接手了剩餘的218節課。
大量囤課也就意味著家長大量交納預付費。趙穎晨說,聯繫不上機構負責人之後,有家長組織大家一起先把自己還沒上完的課時和價格計算出來,做好維權準備。從登記情況來看,僅此一家機構,就有272名家長進行了登記,其中購入課時最少的也有72節。
而一書閣另一處培訓基地天使水榭灣基地的報名家長告訴記者,截至11月10日,該基地共有293名學員家長報名維權,全部剩餘書法課時26172小時,美術課時25229小時,金額總計約297.6萬餘元人民幣。
家住北京市西城區的李昭(化名)曾為女兒報名位於豐臺區草橋的游泳培訓班,課程都是打包賣,小課包30節,大課包120節起。“我諮詢的時候,行銷人員就一直推薦大課包。因為折算下來單課時價格差異巨大,我認識的家長大多購買了大課包。”
李昭選擇的游泳培訓機構於今年1月開始無限期停課,之後就聯繫不上負責人。直到游泳教練把李昭等家長們拉進群,他們才知道,原先的老闆“卷錢跑路了”,連老師的工資都被拖欠了好幾個月。而該機構已經被轉讓並變更了法人,變更後的法人對先前負責人所欠款項一無所知。
維權需要耗費時間精力
家長討要說法困難重重
北京市豐臺區居民範若(化名)同樣是被這家少兒游泳培訓機構“卷錢”的家長之一。自2019年起,她曾先後在這家培訓機構為6歲的兒子購買過一個120節的大課包和30節的小課包。大課包費用14400元,小課包費用8700元,直到現在,還剩下20多節課沒上完。
範若選擇“維權到底”。為此,她和其他幾位家長一起,先是聯繫了政府有關部門,但均未能得到有效推進。於是範若選擇聘請律師,走法律途徑。
趙穎晨也決定繼續維權。10月下旬,她和其他多位家長向南昌縣市監局投訴要求退費。南昌縣“雙減”專班(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市監局)相關工作人員接待了他們,並稱投訴材料已全部移送縣教體局處理,下一步“雙減”專班將對該機構停止辦學涉及的退費人員和金額進行統計,公安部門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督促其儘快拿出退費方案。
目前,趙穎晨等家長一面在等待官方處理結果,同時也在計畫著向法院起訴。“維權群裏有家長提出還是要請律師,走法律途徑。如果他們組織,我一定會參與。儘管這樣做可能意味著還要花時間和金錢,但我們想討個公平。”
機構跑路原因各不相同
不能讓其繼續野蠻生長
北京市京興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娜是範若等人的代理律師。據孫娜介紹,目前範若等人的案件剛剛結束調解,已經進入執行程式,家長們仍在等待執行結果,具體情況不便過多透露。
孫娜代理過多個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遭遇經營問題的案子,甚至她女兒所上的鋼琴輔導班也存在退費難的情況。相關案件辦理多了之後,孫娜發現,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跑路”的情況不一。
在孫娜看來,家長後續通過維權手段能否要回學費,和上述提到的機構“跑路”主觀是否存在惡意有很大關聯。“如果僅是企業自身經營不善導致停課關門,需要看企業後續能否繼續盤活,重新進入市場。如果不能,家長可能需要以債權人的身份進入破產清算程式。而如果機構出於惡意,單純是為了圈錢而‘跑路’,後續聯繫和執行就可能存在找不到責任人的情況。要根據具體的起因來評價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問題。”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培訓機構“跑路”維權難問題,歸根結底還是預付費問題,而要解決預付費模式發展中的這些問題,關鍵是要保障預付資金的安全。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隨著“雙減”政策的出臺,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生存空間驟減。取而代之的是,越來越多家長選擇為孩子報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能再讓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野蠻生長,必須將其納入法治理性透明的軌道,監管要及時跟進。
預付資金監管迫在眉睫
建立完善獨立存管制度
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通知》明確要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或將全額納入監管範圍。教育、發展改革、人民銀行、銀保監、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的協同監管。建立定期共用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有關資訊的工作機制,強化風險預警。
接受採訪的專家從不同角度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資金監管問題提出了建議。
劉俊海認為,應明確建立一個第三方銀行的獨立存管制度或者託管制度,“家長所交的學費不應直接讓培訓機構掌控,可以考慮暫存銀行,銀行的密碼由消費者和商家共同掌握,平時由銀行保管,分攤家長的風險。而資金所有權歸消費者;同時必須明確將來培訓機構破產的情況下,預收的學費不被納入破產財產,消費者享有別除權,即特別取回權,可以優先拿回屬於自己的資金,從制度上預防資金‘跑路’”。
對於實行預收費銀行託管的培訓機構,陳音江建議,要將預收費資金與其自有資金分賬管理。預收費資金應根據實際提供培訓服務的進度,分批次劃撥到培訓機構的帳戶上,如果培訓機構出現經營不善而關門或不能繼續提供服務,託管銀行應該將剩餘的資金返還給消費者。
針對機構“跑路”情況下家長如何維權,受訪專家也提出了一些建議。
陳音江稱,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應該進一步探索追究機構法人、股東、負責人和相關受益人的責任,一方面探索讓相關責任人承擔更多的經濟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將相關責任人納入“信用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將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置於整個社會的有效監督中。
劉俊海則建議,消費者應該理性消費,依法維權。“看好錢袋子,不預付大額的學費,明明白白看廣告,認認真真簽合同,淡定從容存證據,依法理性去維權。”
(趙麗 孫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