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網路主播偷逃稅款 分別被罰款6555萬元和2767萬元

本報訊 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公佈了擬對網路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稅的處罰結果。二人因偷逃稅款,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分別計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

  對此,專家學者普遍認為,稅務部門的處理彰顯稅法公平,網路主播等新興業態從業人員在行業高速發展過程中,需同步提升稅法遵從度,承擔與收入相匹配的社會責任。

  據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設立多家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以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網路直播不能成為稅收“灰色地帶”。專家認為,此次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對網路主播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非對平臺經濟進行“打擊”,而是通過規範監管,推動網路直播行業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健康、持續發展。

王雨蕭 屈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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