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珠海國際仲裁院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實施方案》11月23日在橫琴發佈,在仲裁領域率先推動珠澳兩地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
該實施方案分別從共建跨境仲裁合作平臺、深化仲裁機構改革、建立國際化仲裁機制、探索民商事法律制度等銜接方面提出了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具體措施,尤其是創造性提出了若干指導原則和方法,用以指引合作區仲裁活動中如何適用內地或澳門法律解決民商事爭議。
實施方案提出,珠海國際仲裁院將以合作區建設為契機,更加深入、更加精准、更加全面對標國際通行的商事仲裁制度和商事慣例,對接內地與澳門兩套民商事規則和制度體系,創新仲裁機制體制,在仲裁領域率先推動珠澳兩地規則銜接。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建立完善國際審判、仲裁、調解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該實施方案是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構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打造國際化區域仲裁中心,為合作區建設配套優質高效的仲裁和調解服務。
(劉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