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玉)“電子消費優惠計畫”的最後登記日為12月10日,逾期將無法登記及領取電子消費優惠。呼籲尚未登記的澳門居民,請於登記期屆滿前辦理網上登記。
如居民選擇“移動支付”方式,需先向金融機構開通實名認證帳戶及提供倘需的授權檔,因完成核實程式需時,居民可結合自身需要,慎重考慮作出登記,以便於12月13日領取期結束前領取電子消費優惠。
如選擇“消費卡”方式,可於登記時直接揀選去年的消費卡。如已遺失,需先進行報失,再登記補領新卡。如從未領取消費卡,可登記領取新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選擇以去年消費卡或領取新卡方式,均必須於12月10日或之前成功完成登記,且最遲須於12月13日完成拍卡或領新卡,方可領取優惠。
如居民有需要,經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轄下3個服務點,以及參與計畫的金融機構合共近100個服務點,可協助即場進行網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