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對學科類校外培訓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廣東對學科類校外培訓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本報訊 127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並結合廣東省實際提出幾點具體意見,明確了收費管理許可權、收費標準、收費資訊公開等內容。

  落實屬地收費管理許可權。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在省教育廳審批的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經省政府授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區登記註冊的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不得下放至縣區級。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參照執行。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學科範圍按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各地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益屬性,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準、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成本差異可在允許的浮動範圍內調整解決。

  根據廣東省實際情況,原則上將定價班型分為10人及以下、11-20人、21-30人、31人及以上四種類型。標準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基準收費標準以“元/課時·人次”為計量單位進行核算。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開展收費標準摸查和成本調查,於2021年底前出臺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明確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

  同時,要強化收費行為監管,加強預期引導和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心的熱點疑點,確保政策平穩落地。要督促培訓機構按發改價格〔20211279號文要求及時將收費資訊公開,並於每年6月底前將相關資料分別報給屬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有條件的地市教育部門可採用集中公示的方式,將當地主要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類型、辦學規模、收費標準等資訊向社會公開。(劉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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