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2021年12月29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試點辦法(暫行)》,包括港澳臺地區的境外投資者皆可通過這一試點辦法在該區申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即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並在境內開展股權投資等業務。
該辦法創新跨境金融管理,進一步打通跨境資產管理管道,對鼓勵社會資本在合作區設立多幣種私募股權基金、利用外資支援合作區建設具有積極促進作用,是該區積極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一項重要舉措。
作為該區支持澳門發展現代金融業的一項重要制度,該辦法建立了試點工作的聯合會商機制,並明確了試點條件、試點運作、試點申請及試點管理等要求,同時提出建立服務澳門企業的綠色通道機制,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試點環境。
試點辦法具有“零門檻、無限制、投向廣”的亮點特色:一是在准入門檻方面,對境外股東或合夥人的管理資產規模、自有資產規模、持有金融牌照方面不做強制要求;二是在註冊出資方面,不限制境外投資者的註冊資本、首次出資比例及出資期限;三是在投資業務方面,包括了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轉債、市場化和法治化債轉股、股權類基金份額,作為上市公司原始股東參與配股等多方面業務。另外,試點企業還可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
試點辦法將於2022年1月29日正式實施。屆時,將打通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及QD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跨境雙向投資通道,吸引境內外資產管理機構到合作區展業,為該區建設提供高品質的金融支援。(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