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佈指導意見 對4類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再加速

  本報訊 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公佈《廣東省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深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分類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專案等4類專案進行分類改革,精簡審批專案,以實現工程建設專案審批進一步提速。

  此次列入分類改革的事項分別是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專案、帶方案出讓工業用地專案和帶規劃建設條件出讓工業用地專案、老舊社區改造專案以及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外線接入工程專案。

  《意見》對不同專案進行具體界定,比如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專案,是指社會投資單體建築面積不大於10000平方米、建築高度不超過24米且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的新建、改擴建倉庫和廠房等工業建築。

  《意見》也強調,這4類專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人員密集場所和消防特殊建設工程、國家安全事項、不可移動文物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環境敏感區、永久性保持生態區、軌道交通保護區、風貌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除外。

  此次《意見》明確了各項目的具體改革內容,其中對於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專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或建築用途管理相關規定的,無需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等評估評價工作,對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設專案可免予辦理環評手續。

  倉庫和工業生產廠房及其配套設施等生產性建築,無需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單位具備工程專案管理能力,可以不委託工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實行自行管理,並承擔工程監理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同時,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已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作出符合規劃條件、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的承諾的,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無需進行設計方案審查等。

  近年來,廣東多地推進城鎮老舊社區改造,如何讓專案加速?

  《意見》提出,對於專案改造方案,要組織相關部門和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單位進行聯合審查,對專案可行性以及各項技術指標一次性出具聯合審查意見,並一次性告知專案組織實施單位需要辦理的審批事項。

(張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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