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第二輪第五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月17日通報4省區典型案例,以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
督察組在黑龍江發現,哈爾濱市阿城區55家露天採石企業全部存在越界開採違法行為,多家企業被處罰。當地監管部門執法不嚴、履責不力,只是簡單一罰了之;對於嚴重違法企業選擇性執法,只將部分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不少違法企業甚至多次獲批延續採礦權或擴大採礦權。阿城區被列為“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但礦山生態修復“交白卷”,以資金不足為由,至今仍未啟動任何一項礦山修復工作。
督察組在貴州發現,安順市平壩區夏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最初設計工藝主要是處理生活污水,不能滿足工業廢水處理要求,但當地相關設施改造工程嚴重滯後,一些特徵污染物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加上部分企業直排偷排生產廢水,導致園區污水處理廠成為部分企業稀釋排放工業廢水的通道。同時,當地一直沒有落實相關規劃要求,至今沒有建設固廢處置中心,一些企業隨意傾倒或填埋固體廢物,影響水和土壤環境。
在陝西渭南市潼關縣雙橋河流域,督察組發現,按照國家規定,早就應該予以淘汰的小碾子、小浮選、小氰化提煉黃金屢禁不絕。雙橋河流域沿河佈局采選、石渣加工等各類企業21家和1個工業園區,長期以來違法傾倒礦渣、侵佔河道、采選礦廢水與生活污水直排等問題十分突出,環境風險隱患較大。
督察組在寧夏發現,銀川市河東垃圾填埋場距離黃河幹流3.5公里,距離匯入黃河的坡子溝0.3公里,該填埋場停用並作為應急處理備用設施,未設置滲濾液收集池,滲濾液積存在填埋作業區,對黃河水環境安全形成威脅。同時,固原市部分縣城和全部鄉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均未配套建設滲濾液處理設施,未開展地下水監測,建設管理缺位導致環境污染問題頻發。
(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