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1月19日從財政部瞭解到,為緩解疫情對市場主體的影響,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財政部等5部門印發通知,調整疫情期間口岸進、出境免稅店經營和招標期限等規定。
通知明確,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批准設立並完成招標的免稅店,可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適當延長經營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間,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批准設立,但尚未完成招標的免稅店,可適當延長招標期限,最晚於2022年年底前完成招標。
(申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