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9日從教育部網站獲悉,教育部、中央編辦、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指出要全面提高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品質和效能,依法嚴格查處校外培訓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雙減”工作扎實有效。
意見強調,各地教育、編制、司法等部門要推動將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加強保障,合理配置執法必需的交通、通訊、執法記錄儀等條件裝備。(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