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讓贓款在境內藏不住轉不出


本報訊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員會等11部門聯合印發《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決定於20221月至202412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大對涉腐洗錢行為打擊力度,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在部署今年反腐敗工作時,強調推進天網行動,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此次印發三年行動計畫,意味著多部門強化統籌協作,打擊涉腐洗錢正在打出一套組合拳。

  202012月通過、20213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洗錢罪條款進行了重大修改,將自洗錢行為單獨入罪,將跨境轉移不法資產納入洗錢罪行為方式,降低洗錢罪入罪門檻,為國家有效預防、懲治洗錢違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贓提供充足法律保障。

  去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落實《刑法修正案(十一)》精神,用好洗錢罪相關條款,既調查貪腐犯罪行為,又會同公安機關調查其中存在的洗錢犯罪行為,不斷加大對涉腐洗錢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

  從辦案資料上看,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審結涉腐洗錢犯罪案件259件,是2020年的2.56倍;審結涉腐洗錢犯罪案件數量占同期所有審結貪污賄賂案件數量比重為2%,是2020年的2倍。

  在追逃追贓領域,持續加大對涉腐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精准破解境內交易與境外套現交織問題,讓贓款在境內藏不住、轉不出

  中央追逃辦繼續將2021年列為追贓工作年。根據天網2021”行動統一部署,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開展預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既持續打擊通過地下錢莊洗錢行為,又重視打擊近年出現的通過虛擬貨幣等方式洗錢行為,有力地維護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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